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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体育局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2 17:12 来源:三门峡市体育局 作者:

三门峡市体育局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周丽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全市休闲运动场所增设便民储物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由衷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所提建议对完善休闲运动场所服务设施、提升市民运动体验意义重大。

收到建议后,我局即刻组织专项研讨,经查阅政策文件并与上级体育部门深入沟通。体育部门将《全民健身工作条例》作为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一是政策宏观指导层面,该条例主要聚焦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等宏观职责,未提及储物柜的具体配置要求。二是地方政府规划层面,地方政府将体育设施纳入城乡规划,但未明确储物柜为必要组成部分,储物柜非体育设施序列。三是体育行业工作层面,体育部门主要负责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运动器材设施的配备,相关器材采购标准、参数、依据均参照省局相关标准和清单,采购范围也均为体育器材,无公共便民服务类设施项目,无采购依据。

综上所述,储物柜属于便民基础设施范围,体育部门工作依据为《全民健身条例》,条例中规定配备体育器材设施,但储物柜不在体育设施范畴,无相关依据进行配备。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政策动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长期以来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继续关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