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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31 16:59 来源:三门峡市体育局 作者:

中共三门峡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体育局进行了巡察。6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5项,开展专项整治1项,出台7个文件7项制度,目前完成整改问题31个,整改完成率83.78%,其余6项正在按计划推进。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推进“体育三门峡”建设有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党组没有研究制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整体方案和学习计划,没有组织安排二级机构和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学习。2022年,除市体校外,局二级机构和各支部均未学习二十大精神,全系统未形成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没有传达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以及在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仰韶文化和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的贺信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学习。党组制定了《三门峡市体育局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2023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仰韶文化和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的贺信精神;局属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各二级单位通过全体会议形式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把准精髓要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抓实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了以考促学、学习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学习成果转化。

(二)群众体育部署推动不力

2.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滞后问题2021年12月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所有县(市)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局党组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全市体育场馆建设上指导督导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目前主城区没有大型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卢氏县、灵宝市、义马市等地场馆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专家及专业公司对主城区大型游泳馆和全民健身馆进行调研规划,形成了《三门峡全民健身中心空间布局及投资估算》意向书。二是根据 2022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加快建设体育三门峡实施方案》文件,印发了《2023年三门峡市群众体育目标任务》通知,对各县(市、区)“两场三馆”作出要求;三是积极对接省体育局申报2024年省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其中体育公园1个,乡镇全民健身工程13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个

3.全民体育赛事安排不科学。市体育局打造了马拉松、自行车、横渡母亲河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但组织群众关注度、参与度高的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少。近年来,未组织“三大球”相关大型体育赛事,在满足群众体育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迎新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通知》(三体字〔2023〕1号)、《关于在全市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八段锦的通知》(三体字〔2023〕17号)、《关于举办2023年三门峡市全民健身活动月启动仪式暨“3510”绿色徒步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三体字〔2023〕18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的通知》(三体字〔2023〕43号)、《三门峡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相关活动的通知》(三体字〔2023〕46号)等多个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文件通知,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活动。二积极协调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全国体育协会,引入群众基础好的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了2023年全国(U21)青年男子篮球锦标赛,满足人民群众观赛需求。三是承办省级水上运动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了河南省第十届中华轩辕龙舟大赛三门峡站暨三门峡首届龙舟赛,推动龙舟传统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推广。

  4.健身器材配备管理有漏洞2019年至2021年共支出健身器材经费1080万元,局党组缺少整体谋划,配备器材随意性大,后期安装使用监管不到位。巡察组抽查发现,2020年、2021年连续为卢氏县官坡镇竹园村配备篮球架、扭腰器等相同器材,其中一个篮球架至今未安装;2020年为灵宝市阳店镇西水头村配备的篮球架、乒乓球台至今扔搁置在村文化大院未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安排2次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安全检查,对场地设施安全和配发、安装和使用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反馈发现的卢氏县官坡镇竹园村、阳店镇西水头村配发的所有器材均已安装到位。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检查近3年配备的场地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三)竞技体育持续发力不够

5.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缺乏问题。田径作为基础金牌大项,市体校仅开设了中长跑和投掷项目。自2018年以来全市未举办青少年综合运动会,全市仅有的渑池、义马、卢氏、灵宝4所业余体校也已名存实亡,体育“苗子”队员选拔受限,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断档。2020年至2022年共向河南省体育队输送运动员20名,处于全省靠后位次。

  整改情况:一是改善市体校教学训练环境,投入2.4万元为学生宿舍安装了太阳能淋浴设施,购置多媒体电教设施一组,对学校电路进行升级改造,配置59台空调,进一步提升市体校对全市青少年苗子运动员的吸引力;二是组织备战省运会队员外出训练,安排中长跑等4支运动队60名运动员赴宜阳等地训练,提高比赛实战能力;三是深入基层学校选拔苗子队员,目前共选拔苗子运动员10名。四是组队参加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比赛,取得金牌5金、17银、15铜的成绩;五是积极开展市级体育赛事。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青少年篮球、乒乓球、跆拳道、陆地冰壶、校园足球、游泳等比赛,不断丰富赛事数量,提升竞赛水平。

   6.青少年竞技体育投入较少。2019年至2021年体育赛事经费共支出1032万元,用于青少年体育赛事经费39万元,仅占赛事总经费3.8%。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计划举办群众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共19项,预算金额共计117.5万元,其中青少年赛事活动预算46万元,占比39.1%,经费投入较2019年至2021年增长7万元。二是2023年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资助三门峡市体育运动学校业余训练补助经费93万元,资助三门峡市乒乓球训练中心业余训练及场馆运营和维修补助经费38万元,补助我市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市级配套补助经费20万元,有效提高我市青少年体育经费投入。

   7.体教融合不充分问题。2022年5月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体育局仅转发文件。没有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落实,目前全市中小学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能完全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市教育局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次,重点检查学生校内开齐开足体育科,保证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安排及实际效果;二是联合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我市青少年竞赛体系;三是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奔跑吧·少年”2023年三门峡市少儿乒乓球、三人制篮球、青少年跆拳道、陆地冰壶锦标赛及“市长杯”校园足球比赛等10余项赛事活动,参加青少年4000余人。

(四)体育产业统筹谋划不足

8.局党组未结合大型体育赛事培育体育产业,未主动与商务、旅游等部门对接,探索体育赛事带动经济发展新路径方面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2023年“一节一会”期间,市体育局共举办了桨板挑战赛、横渡母亲河、帆船公开赛、自行车邀请赛和U21男子篮球锦标赛等5项国家级体育赛事,赛事活动期间,共有65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吸引观摩、保障等人员共计1.5万余人来到三门峡,宣传部、文旅局等作为成员单位针对来峡运动员推送三门峡旅游产品,发放《三门峡文化旅游导览》,形成了以赛促旅、以旅带文、文体旅共进的新业态,“体育+”成为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的“强引擎”,直接拉动体育消费1500万元。

  9.目前全市没有体育类生产企业。体育活动策划、体育文化发展类机构只有9家,均不具备承办大型赛事能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福建特步投资有限公司初步形成投资建设意向,拟在我市建设卡丁车基地和成立跑者俱乐部。二是在举办2023中国三门峡横渡母亲河活动中,将市文旅集团作为承办单位,市游泳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参与到我市大型赛事活动运营,学习先进的赛事运营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体育运营公司能力和水平;在举办2023年“中国体育彩票杯”三门峡市青少年篮球、乒乓球和冰壶锦标赛选取本地体育运营公司河南省京洛文化传播公司运营,提升我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水平。

10.202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25年全市冰雪产业总规模达3000万元,建设2个以上滑雪场地。目前,全市仅有1个甘山滑雪场,自2022年底至今处于停运状态,冰雪运动产业活力没有充分释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加快推进本地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湖滨区在高庙乡引进资金5000余万元,建设占地121亩的侯村滑雪场一期项目工程二是举办2023年三门峡市青少年陆地冰壶竞标赛,推动冰雪运动普及。三是三门峡市轮滑协会利用旧厂房改建滑冰场地,开展轮滑等类冰雪运动培训,提高冰雪运动普及与提高

(五)意识形态和安全工作责任扛得不牢

11.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规定要求的次数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承担的涉及宗教方面的工作职责不清,对中央、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没有研究和安排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意识形态学习2次,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明确体育局承担的涉及宗教方面工作职责,制定了《2023年三门峡市体育局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计划》,加强对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学习、研究和部署,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在市体育局落实落细。2023年召开党组会研究民族宗教工作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宗统战内容1次。

   12.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未全面了解、研判、通报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整体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2023年召开联席会2次;二是2023年6月底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13.局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执行《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8月14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内容。

  14.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多次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巡察组在巡察时发现,市体育馆一层家具城存在缺少防排烟设施、喷淋缺少独立箱、主疏散通道宽度不足等安全隐患5个,火灾事故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四到”要求,把局系统所有的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重大问题隐患严格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和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推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从而达到检查目的。今年以来开展安全检查8次,发现问题10条,现已整改9条,正在整改1条。二是市体育馆及时对家具城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已对家具城北侧窗户打开形成自然排烟、增加东北角安全疏散通道一条、对原有通道加宽到位。

   15.市体校训练器材严重老化,有的射击步枪已使用20年,杠铃间隙较大,容易导致学生训练受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各训练场所、器械和训练中的安全隐患,逐步对各项目老旧设施器材进行购置更新,市体校拟投入280000元用于购置更新各项目急需器材设施,其中150000元用于涉及项目的枪支、子弹购置,目前采购工作正在按照流程有序进行;二是通过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更换超期服役的训练器械。

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较大

(一)履行主体责任有短板

16.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不深入。局党组2020年至2022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未结合职责分工,安排部署不够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门峡市体育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的“主体责任”,2023年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二是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决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6月30日各支部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规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廉政谈话走过场,个别班子成员将廉政谈话等同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缺少严肃性、针对性,谈话效果不佳,部分谈话记录照抄照搬,内容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体育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文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二是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督促监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次;三是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难题,2023年上半年各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汇报1次。

  18.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2020年6月体育局退休党员姜广义、退休职工周莉秀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0年、2021年局党总支将两个案例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各支部均未按要求组织党员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2023年三门峡市体育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

   19.出国(境)证件管理有疏漏。局党组未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和证件使用登记保管制度,经谈话和调阅资料发现,2人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要求上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门峡市体育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和登记保管制。

(二)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20.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体育局日常监督工作不深入不到位,对党组的监督多停留在参加会议、谈心谈话、程序监督层面,对单位行政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关注较少,如单位“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掌握信息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体育局日常监督工作。一是深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现场进行工作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领域监督全覆盖。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注重决策内容、决策程序、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

(三)体育赛事组织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21.违反招标规定问题。2019年的三门峡黄河马拉松比赛350万元服务费进行邀请招标,违反《政府采购办法》服务类15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的三门峡黄河马拉松比赛350万元服务费进行邀请招标情况做出了情况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本项目采购前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按要求向市财政局申报备案审核,并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了汇报申请,由于本项目特殊情况,获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有关规定,杜绝违反招投标现象的发生。

   22.监管流于形式问题。2022年在采购赛事活动服务机构招投标中,市扑克牌升级协会参与信鸽和围棋比赛竞争性磋商、市网球协会参与轮滑和围棋比赛竞争性磋商,市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没有向代理公司提出异议,使招标采购流于形式,导致违规行为多次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班1次,提升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制定了《三门峡市体育局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责任,着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23.违反规定拨付资金问题。2020年在无验收文件、无赛事绩效评价的情况下,支付北京初美公司三门峡天鹅女子马拉松、黄河马拉松委托业务费尾款28.8万元、58.5万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三门峡黄河国际马拉松暨天鹅女子马拉松结束后,赛事公司提供了有赛事总结和绩效报告。2020年因疫情情况,未召开赛事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财务支付了北京初美公司尾款。今后,我局将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按照《三门峡市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24.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久拖不决问题。2020至2022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反映市体育馆停车难问题9件,局党组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多以“将加强管理”进行回复。2023年3月,巡察组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市体育馆科学规划新增停车位23个,停车难问题得到缓解。

   整改情况:制定《三门峡市体育馆管理处停车管理规定》,新增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新增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位4个,新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13个,有效缓解市体育馆停车难问题。

  25.“三公”经费在赛事活动经费列支问题。市体育局2020年至2021年“三公”经费账面为零,谈话了解每年均有公务接待、考察学习等业务,相关费用在赛事和活动经费中支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审批和经费列支。2023年举办的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均未将非赛事活动范围内的“三公”经费在其中列支。

   26.落实精简发文要求不到位问题。行政发文不降反升,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印发51件、72件、88件。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门峡市体育局精简会议、文件与事务性活动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精简发文”要求,2022年我局转发上级或同级文件4件,截止2023年8月,我局无转发文件现象发生。

三、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管理有欠缺

(一)党组带班子抓基层有弱项

27.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王俊刚2021年底由群体科科长提拔为党组成员、副局长后,一直配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睿做群体工作。

   整改情况:局党组印发《关于市体育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三体党字〔2023〕16号文件,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群众体育工作由王俊刚同志负责。

    28.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精神不足。2017年8月市委巡察反馈“违规将市体育馆6800平方米场馆出租给14家商户从事非体育事业经营”问题,体育局党组没有积极应对,深入研究如何开源节流、提升经营效益,而是以自收自支人员和场馆维护费用保障为由,对13家小商户解约,而对于承租面积最大的博阳家具城(4200平方米)非但不解约,合同到期后反而又与其续签合同至2023年底。

  整改情况:市体育馆管理处已于与从事非体育事业经营问题商户博阳家具城交谈,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终止合同。目前,已完成市体育馆一层及附属用房面向社会以租赁权公开拍卖方式出租的审批工作。

29.对基层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不够问题。2019年至2021年,全市共有体育彩票公益金2728万元,未按1:1要求拨付至县市区。

   整改情况:根据2022年4月6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豫财综〔2022〕2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辖市本级不参与所属县(市)分配”资金分配要求。

(二)干部职工培养使用管理不到位

30.存在空岗、缺岗、不轮岗现象问题。局机关6个科室空缺2名科长,市体校副科级岗位空缺1人;全局仅有1人有执法证,不能满足执法必须2人以上的要求,无法开展执法工作;青少科科长、财务负责人分别任职10年、14年未变动,另有3名科级干部任现职超过5年。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三门峡市体育局机关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交流轮岗5人,调整工作2人。

  31.未执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规定问题。2019年1月以来共提拔科级干部5人次(正科3人、副科2人),均未进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1次,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32.干部队伍年龄偏大问题。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13名科级干部中,平均年龄47.7岁,50岁及以上6人,占46.15%,无35岁以下年轻干部。

  整改情况:目前,市体校空编4人,报人社局事业科4名拟招录计划。根据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招录空编事业单位人员,解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问题。

(三)基层党建制度执行有偏差

33.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三年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支部工作缺少领导指导,未能做到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局党组2023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对局系统党的建设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34.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班子成员参加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称“同志”称“局长”,不开展自我批评,而以领导身份对分管部门党员进行点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安排《党章(修正案)》集中学习;二是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与人员以同志相称开展批评,严肃了政治生活,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35.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市体育馆支部杜毅2018年入党志愿书中对党的性质表述引用的是十六大修订前的老党章内容。

   整改情况:组织局属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次,专题学习《三门峡市机关党务手册》,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36.“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费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组织局属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次,专题学习《三门峡市机关党务手册》,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规范党费收缴。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7.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够,2017年8月市委巡察组反馈违规出租体育场馆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研究体育馆场馆出租问题,形成了场馆运营基本思路;二是市体育馆管理处已于与从事非体育事业经营问题商户博阳家具城交谈,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终止合同。目前,已完成市体育馆一层及附属用房面向社会以租赁权公开拍卖方式出租的审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8-2816298;邮政信箱: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路中段110号三门峡市体育局机关党总支;电子信箱smxtyj@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体育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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