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门峡市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三门峡市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市体育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局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3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三门峡市体育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个:三门峡市体育运动学校、三门峡市体育馆管理处、三门峡市乒乓球训练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三门峡市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体育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竞技产业科4个职能科(室)。市体育局和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馆管理处、市乒乓球训练中心共4个单位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作为群团组织纳入体育局部门财政预算管理。
市体育局部门系统共有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59人;现在职职工61人,(离)退休职工35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5、组织参加和承办省级和国家级体育比赛,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单项体育竞赛。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6、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7、协调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各地市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市内外体育竞赛。
8、组织体育科技成果推广,发展体育事业,负责市体育运动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9、研究拟定本系统体育事业经费的使用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市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10、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
11、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体育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体育局部门收入预算8387135元,支出预算8387135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0708元,增长7.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养老制度改革的增加;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指标有增减变化。
2、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体育局收入合计8387135元,其中:财政拨款6989135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1398000元。
3、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7年支出合计8387135元,其中:基本支出6647135万元,占79.25%;项目支出1740000元,占20.75%。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989135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2708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养老制度改革的增加。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98913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898948元,占41.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86288元,占34.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201元,占11.61%,医疗卫生支出436853元,占6.25%,住房保障支出455845元,占6.52%。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7135元,其中:人员经费60177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精神文明奖、绩效工资、退休人员共用、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2940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金额为0元。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2960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33694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930元,其中,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93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97870元,主要原因:行政机关公车改革无此项支出,所属各事业单位在车辆管理方面更加规范,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降低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8403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39070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647135元,主要保障工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体育局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7年,体育局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3、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0元。
4、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