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体育局2017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三门峡市体育局
2017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体育局2017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及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情况
1、2017年全市共销售体育彩票25298万元(不含卢氏县)。
2、按照《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提取及分配政策,上级返还我市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共计1001万元(不含卢氏县),其中,市本级返还体育彩票公益金641万元,返还县(市)区体育彩票公益金360万元。
二、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支出情况
在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下,2017年度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641万元,市本级上年结余656.14万元,当年支出692.47万元。
三、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项目:
1、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68.38万元,其中:
(1)、用于维护、建设公共体育场馆60万元。主要用于三门峡市体育馆顶层屋面和网架维修。
(2)、用于捐赠体育器材资金8.3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灵宝市新建可拆装式游泳池项目。
2、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经费223万元。
主要项目:资助三门峡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训练、竞赛和器材购置经费150万元;资助三门峡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50万元;资助三门峡市健身气功协会业务调研经费1万元;资助三门峡市乒乓球训练中心业余训练及竞赛经费10万元;资助义马市炫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万元;资助三门峡市金色一小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万元;资助陕州区鸿鹄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万元;资助渑池县韶光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万元;资助三门峡市石钟青少年足球俱乐部4万元。
3、资助组织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236.7万元。
主要项目:参加河南省春节全民健身系列比赛、举办三门峡市春节全民健身系列比赛17.69万元;举办三门峡市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活动3.65万元;承办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健步走)等14.81万元;承办“2017中国·三门峡横渡母亲河活动”补助资金59.66万元;承办三门峡市第八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大会补助资金133.66万元;补助陕州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0.23万元;补助渑池县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万元;补助义马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万元;补助灵宝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5万元。
4、捐赠体育健身器材经费155.39万元。
主要项目:资助笼式多功能运动场16.24万元;资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6.09万元;资助全民健身路径75.44万元;资助常规型健身路径27.62万元。资助的体育健身器材全部捐赠分配到我市各县市区的社区和乡、镇、村中,用于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
5、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经费7万元。
主要项目:补助湖滨区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2万元;补助陕州区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2万元;补助灵宝市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0.5万元;补助义马市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1万元;补助渑池县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0.5万元;补助卢氏县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经费1万元。
6、财政平衡预算2万元,原因为一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手续不完善,资金无法拨付。
2017年6月29日